9月15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消息稱,新修訂的國家標準《空氣淨化器》發布。新標準明確了評價空氣淨化器的基本技術指標與空氣淨化器產品的標誌和標註,將於2016年3月1日正式實施。 在內容上,新標準明確了空氣淨化器的基本技術指標(核心參數)是“潔淨空氣量”(簡稱CADR值)和“累計淨化量”(簡稱CCM值),即空氣淨化器產品的“淨化能力”和“淨化能力的持續性”;將空氣淨化器的噪聲限值由低到高劃分為4檔;提升了空氣淨化器針對不同污染物淨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為合格和高效兩個等級。新標準完善了空氣淨化器產品去除各類目標污染物淨化能力的實驗方法,包括針對顆粒物、甲醛累計淨化量的測試方法,即空氣淨化器淨化壽命實驗;針對甲醛淨化能力測試和重複性評價。新標準還對空氣淨化器產品說明書的標註內容做出規定:應包括淨化器名稱、型號,淨化器特點、淨化原理、主要使用性能指標,以及安裝、維護、保養等注意事項。 據介紹,此次標準修訂採用了過程全公開的方式,向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公開征求意見,先後有70多家生產企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參與了該標準的修訂工作,技術研討參與人員超過500人次。新標準的發布和實施將從根本上改變空氣淨化器市場“評價”與“標註”的混亂現象,對進一步規範市場、引導消費、提高產品質量提供積極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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